需办理一期三批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教职工:
按照渝北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售房工作安排,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按揭贷款,缩短贷款资格审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沟通协商好办理一期三批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和流程,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3月21日开始,每天办理30人次,我办会提前电话通知每位教职工具体前来办理的时间,请接到电话后再来办理。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办理地点
住房建设办公室会议室(渝北教职工住宅小区会所3楼)
三、办理流程
1.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信贷资料;
2.资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四、需提供的资料(交复印件2份,出示原件)
1.房屋预售缴款通知单、缴款收据、缴款POS单;
2.个人征信报告(需提供所有上证人及配偶的报告);
3.有效身份证件;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未婚人士亲笔签署的未婚声明或证明;
5.户籍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6.收入证明(需社保、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
7.还款卡(农业银行可现场开卡);
8.未成年人上证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按揭贷款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教职工,需缴清购房余款,签订全款合同;
2.经银行审查首付比例不足的教职工,需立即补缴首付款;
3.因申请光大银行和三峡银行按揭贷款的教职工人数太少,目前这两家银行不愿到现场办理,如确需要办理的教职工请自行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也可重新选择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作为按揭贷款银行;
4.请各位教职工于3月21日前,到银行自助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必须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前往,可周末查询,自助查询打印征信报告的银行地址详见附件)
5.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按揭合同的时间另行通知;
6.下一步网签按揭合同需准备的材料:
(1)房屋预售缴款通知单;
(2)预售房缴款收据;
(3)购房者(含房屋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5份(出示原件);
(4)房屋共有人含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户口、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5份(出示原件)。
7.契税减免相关事宜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地方税务局房屋交易环节涉税相关政策,90平米以上的住房契税,家庭唯一住房按1.5%收取;家庭改善性住房(二套)按2%收取;三套及以上按3%收取。(以地税局最新税收政策为准)凡符合契税减免条件的购房教职工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2)户口复印件(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需提供合同签订人员家庭所有成员的资料。
特此通知。
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房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