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发布:2023/5/1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323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规定。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各成员单位相继拿出有力举措推动落实,使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谁来报?何时报?怎么报?
小编带你划重点
上一篇: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下一篇:
法润少年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
热点推荐
- 2025-03-06法治之光 引领前行——市司法局党组 书记、局长李庆铎任市...
- 2025-03-06连平县司法行政工作暨“效能提升年” 动员会议召开
- 2025-03-05【法治声音】家庭教育,法律护航——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
- 2025-03-05龙川县司法局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大讲堂暨村(社区)“法律...
- 2025-03-02河源市召开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交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