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已启动! 本期参加单位:河源市总工会 本期嘉宾:二级调研员刘志灵 访谈主题:解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Q:2023年11月2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A: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围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工会的领导,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推进实施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Q:这次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A:《实施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三是完善维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聚焦职工“急难愁盼”,竭诚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五是规范工会经费和财产的拨缴和使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Q:工会建会入会方面有哪些新的变化? A:优化工会组建形式、保障劳动者顺利入会,是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的先决条件。《实施办法》主要对建会入会机制的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扩展工会组织覆盖面。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将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将更广大的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二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权利。《实施办法》第二条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明确了入会权利随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夯实法治基础。三是优化建会模式、明确建会义务。在工会组建上,《实施办法》贯彻“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第七条增加规定乡镇(街道)以及企业或者职工较多的村(社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总工会,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激发基层活力,推进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四是拓宽入会渠道。《实施办法》第十条增加规定工会可以采取现场入会、网上入会等方式吸引劳动者入会,并规定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新职工告知入会方式,进一步畅通新职工的入会渠道。同时,第十条明确了无固定用人单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入会时可以申请加入其工作时间较长的所在企业的工会,也可以就近申请加入区域或者行业工会联合会,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Q:《实施办法》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什么新机制? A: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我们工会的基本职责。《实施办法》强调工会必须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导向,以完善维权长效机制为抓手,稳步推进全省工会工作。一是扩宽职工维权渠道。第十七条明确要求全省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12351服务职工热线,畅通维权服务渠道,为全省劳动者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维权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级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工会推动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解决“资方不愿谈、劳方不敢谈、劳方不会谈”的实际问题。三是完善工会的建议权、监督权、调查权。《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完善了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建议权,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研究工作时间、劳动就业和工资、福利分配方案,以及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并新增规定研究涉及女职工保护事项时,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参加,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岗位,并且规定因工作需要调动需履行的必要条件,即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上一级工会应当在接到征求意见函后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Q:作为职工,大家肯定想了解一下《实施办法》在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A:《实施办法》强调工会工作应当聚焦服务职工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做实普惠精准服务。一是提高职工能力与素质。为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二是推进职工服务阵地建设。为充分发挥职工服务阵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重要作用,《实施办法》强调深入推进服务阵地“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第十六条规定了推动职工服务站点建设、推广户外劳动者服务驿站、建设网上职工之家等,并规定工会推动、协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管、托育等服务,以帮助劳动者解决托管难、托育难的问题。三是完善职工福利与帮扶机制。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级工会应当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和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帮扶困难职工。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总结了我省工会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符合我省实际需求和时代特点,为充分发挥我省各级工会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夯实国家机关普法履职主体责任,市普法办特邀本年度接受评议的单位上线电台普法栏目《法治声音》,通过讲述各单位的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理念,积极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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